昨天,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杰圖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百度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駁回漢濤公司的賠償經濟損失9000萬及合理費用45萬余元訴訟請求,將金額調整為賠償漢濤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23萬元。
漢濤公司是大眾點評網的創(chuàng)建者和運營商。公司發(fā)現(xiàn),自2012年以來,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在百度地圖、百度知道中大量抄襲、復制大眾點評網的用戶點評信息,直接替代大眾點評網向用戶提供內容。
漢濤公司認為,此舉讓百度公司迅速獲得用戶和流量,給自己造成巨大損失。其行為違背公認的商業(yè)道德和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作為城市吧街景地圖的經營者,杰圖公司將含有侵權內容的百度地圖內嵌于自己的網站中,此舉擴大了侵權范圍,已構成共同侵權。
漢濤公司因此向浦東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經濟損失9000萬及合理費用45萬余元,并在媒體上刊登公告消除影響。
法院審理后認為,百度地圖和大眾點評在為用戶提供商戶信息和點評內容的服務模式上近乎一致,雙方存在直接競爭關系。百度地圖大量使用大眾點評網的用戶點評,替代其向網絡用戶提供信息,會導致大眾點評網的流量減少。同時,百度地圖又推介自己的團購等業(yè)務,攫取了大眾點評網的部分交易機會。而百度知道直接向用戶提供來自大眾點評網的點評信息,將一些想獲取點評信息的網絡用戶導流到了百度知道。
法院指出,百度公司大量、全文使用涉案點評信息,實質替代大眾點評網向用戶提供信息,對漢濤公司造成損害,其行為違反了公認的商業(yè)道德和誠實信用原則,具有不正當性,構成不正當競爭。杰圖公司運營的網站可調用百度地圖,侵權的信息僅存在于百度地圖中,符合行業(yè)通行做法,并不構成侵權。